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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课打架致死 老师坚持上完课遭狂批
http://www.cyol.net 2008-07-14

  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经报道后,网友把杨老师称为“杨不管”,此事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他因此被网友冠以“杨不管”称呼,他是否负有责任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有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据该校称,目前已经暂停了杨老师的工作,让其接受调查处理。杨老师则闭门谢客不接受采访。 

  不全是“杨不管”的错 

  少部分网友认为,这一悲剧的发生,不全是“杨不管”的错。 

  北京石景山网友:我不信在这位老师的课上学生打架是头一次,他肯定阻止过,这一次他没阻止肯定是有责任的。 

  福建厦门网友:我觉得也不完全是老师的错。现在的小孩子不好管,都是独生子女,如果老师动手打学生或体罚之类的,家长又要找教师“理论”。现在的孩子打架太正常了,什么都不顾,在课堂就大打出手可见是没把老师放在眼里。 

  广东广州网友:对学生不严不成器,你们可以去学校看下,少数学校的学生都拉帮结派,管都管不了。老师体罚了学生,家生就说老师不对,老师不管又家长又说不管。做老师真的是难! 

  “杨不管”比范跑跑还恶劣 

  更多的网友对“杨不管”进行谴责,有的网友直指他冷血。 

  天津网友:孩子每天跟家长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其实孩子在学校的时间是一天当中最长的!现在的孩子变成老师眼中不听话的孩子,谁之过?想想你们自己,对一个在课堂上死去的孩子一点也不心疼,居然如此冷血,怎不令家长心寒啊!比起范美忠你们真是太差劲了,比他还恶劣! 

  浙江网友:“杨不管”仍然坚持着把课讲完,表面上看这个老师有着多么强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什么危难之事都不能动摇他在神圣讲台上的矜持,实际上他的内心已经被个人得失异化了,我管不了别人,还保护不了自己么? 

  江苏网友:他完全没有读懂教师的职责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体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当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教师有责任义务去制止、维护。 

  北京网友: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对老师的保护,他们就会自动选择“不敢管”、“不想管”、“管不了”这样的自我保护方式。若是老师都这样自私自恋,教师也太不“教师”了,教育也只能成为“看客”的客栈。 

  法律观点 

  充当“看客”有违教师法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老师无动于衷当冷漠的“看客”,有违教师法。 

  新闻链接 

  该校曾发生血案 

  半年前,吴店中学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血案。一名姓刘的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个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老师最后被鉴定为轻伤害,手指虽被植上,但部分功能已经丧失。该学生才15周岁,没有承担刑事责任。 

  ■反思 

  “杨不管”现象折射教育困惑 

  有的网友则提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杨不管”现象? 

  河北廊坊网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固然是值得追求的理想境界,但一旦将其绝对化,未免带上“教育万能”的唯心主义色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不正常高度时,教育成了谁都可以指手画脚的行业。教师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稍有过格之举,很可能频遭非议,沦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违规体罚自不必说,如果连面壁思过、责令检讨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都被归入变相体罚、心罚的行列,斥为对学生权利的侵犯时,试问社会到底能赋予教师多大的权利来教育问题少年、制止校园暴力?如果真像一些人宣扬的那样“把批评视作教师无能表现”,试问教师除了“不管闲事”般地迁就与奉承,还能有多大的作为? 

  深圳网友:单纯依靠过度的赏识和激励,缺失必要惩戒功能的跛脚教育,对于纠正问题少年的不良顽疾能起多大的作用呢?“杨不管”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不从制度和机制上改进,单纯靠对教师个体的谴责,将很难从根本上缓解教师教育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原载《信息日报》转自新华校园(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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